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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碳(江苏)检测有限公司江苏中碳检测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与研发实验室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文章来自: 发布时间:2025/12/23 17:32:28 点击数:42 [返 回]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中碳检测有限公司分析检测与研发实验室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D7栋302-1室; 建设单位:中碳(江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占地面积:335.39m2。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检测及研发过程药剂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苯、酚类、氨、硫化氢、臭气;活性炭破碎产生的颗粒物;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通风橱或实验室整体换风的方式收集后经“SDG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仙林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样品、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容器、废试剂、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废滤芯、废RO膜、废纯化柱、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处置;其他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3、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只要项目营运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是可行的。上述评价结论是在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的基础上得出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碳(江苏)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园D7栋302-1室;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A1-406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邮箱:2261599836@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