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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项目送审前公示
文章来自: 发布时间:2024/11/21 10:21:17 点击数:157 [返 回]
一、说明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受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进行报批前公示环评文件全文。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项目 投资总额:500万元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星甸工业园纬四路40号 建设内容: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利用租赁的南京隆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厂房1000m2(建筑面积)和办公用房900m2(建筑面积),并改造为丙类库,已投资2000万元建设了“危险废物收集与贮存项目”,于2021年6月10日取得了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该项目很大程度上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临近区域部分危险废物产生量少、厂内贮存周期长、委外处置成本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难的问题,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项目”,项目拟投资500万元,于现有厂区危废暂存库新增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7大类。扩建后,项目贮存能力、转运能力降低,转运危险废物不超过15000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海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刘总 电话:1519048235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星甸工业园纬四路40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